· 綠建築簡報編輯部 · 綠建材與低碳營建 · 10 分鐘閱讀
什麼是「土方之亂」?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困境與對策
台灣營建業每年產生大量剩餘土石方,非法棄置屢見不鮮。「土方之亂」的根本原因是什麼?
「土方之亂」是什麼?
「土方之亂」是媒體與業界對台灣營建剩餘土石方問題的統稱。簡單來說,就是蓋房子、修馬路、挖隧道等工程產生的大量泥土和石頭,找不到合法的地方放,於是非法棄置的事件層出不窮。
你或許在新聞中看過:某塊農地突然被偷倒了幾千噸廢土、某條河邊被堆滿了營建廢棄物、某個山坡因為非法棄土而崩塌。這些都是「土方之亂」的具體表現。
台灣營建廢棄物有多少?
台灣每年產生的營建相關廢棄物數量驚人:
| 類別 | 年產量(概估) |
|---|---|
| 剩餘土石方 | 約 3,000-5,000 萬立方公尺 |
| 營建混合廢棄物 | 約 500-800 萬噸 |
| 廢混凝土塊 | 約 300-500 萬噸 |
| 廢磚瓦 | 約 100-200 萬噸 |
其中,剩餘土石方的數量最為龐大,也是非法棄置問題最嚴重的類別。
為什麼會有「土方之亂」?
問題的根源是多方面的:
1. 合法收容場所嚴重不足
台灣的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(俗稱「土資場」)數量遠不足以消化每年產生的剩餘土石方。許多土資場已經飽和或關閉,新設場所又面臨地方居民的抗爭。
2. 處理成本持續攀升
合法處理一立方公尺剩餘土石方的費用,從早年的幾十元上漲到數百元甚至上千元。在成本壓力下,部分業者鋌而走險選擇非法棄置。
| 處理方式 | 概估成本(每立方公尺) |
|---|---|
| 合法土資場 | 200-800 元 |
| 回填利用 | 100-400 元 |
| 非法棄置(被查獲的罰金除外) | 50-150 元 |
當合法成本是非法成本的 3-5 倍時,不當誘因就產生了。
3. 監管存在漏洞
- 土石方流向追蹤系統不夠完善
- 跨縣市運送的監管困難
- 基層執法人力不足
- 罰則嚇阻力不夠強
4. 源頭減量不足
在工程規劃階段,很少將「如何減少剩餘土石方」納入設計考量。挖多少、棄多少,往往是施工後才面對的問題。
5. 再利用管道有限
理論上,剩餘土石方可以作為其他工程的填方材料,但實務上媒合供需的機制不夠順暢,品質管控也是問題。
非法棄置造成的危害
非法棄置不只是「亂丟垃圾」這麼簡單,它帶來的環境與社會危害非常嚴重:
環境危害
- 水土保持破壞:在山坡地棄土可能導致崩塌、土石流
- 水源污染:含有重金屬或有害物質的廢土滲入地下水
- 農地破壞:優質農地被廢土覆蓋後無法復耕
- 生態棲地消失:河川、濕地被廢土填平
社會危害
- 居民安全威脅:棄土堆積可能在豪雨時崩塌
- 景觀破壞:美麗的鄉間被堆滿廢土
- 社會不公:非法棄置多發生在偏鄉或弱勢社區
- 信任危機:民眾對營建業的不信任感加深
政府有哪些對策?
面對土方之亂,政府從法規、管理、技術三個面向回應:
法規面
- 提高罰則:加重非法棄置的刑事與行政罰則
- 修正管理辦法:「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」歷經多次修正
- 跨部會合作:內政部、環境部、經濟部、法務部聯合執法
管理面
- GPS 追蹤:運輸車輛加裝 GPS,追蹤土石方流向
- 電子聯單:推動營建廢棄物線上申報系統
- 加速設置土資場:協調地方政府增設合法收容場所
- 供需媒合平台:建立剩餘土石方的供需媒合機制
技術面
- 源頭減量技術:推動工程設計時考慮土方平衡
- 再利用技術:發展剩餘土石方的再利用技術(如製成再生粒料)
- 品質分級:建立土石方品質分級標準,促進再利用
綠建築如何處理營建廢棄物?
EEWH 綠建築評估系統中有一項重要指標:CO2 減量指標(原稱「減廢指標」),其中就涵蓋了營建廢棄物的管理:
| 評估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結構合理化 | 採用合理的結構系統,減少材料浪費 |
| 建材減量 | 使用輕量化或高效能建材 |
| 再生建材使用 | 採用含再生料的建材(如再生混凝土) |
| 施工廢棄物管理 | 施工過程中的分類、回收、再利用計畫 |
| 土方平衡 | 設計階段就考慮挖填平衡 |
取得綠建築標章的建案,通常需要提交完整的營建廢棄物管理計畫,這與「土方之亂」的治理方向一致。
循環經濟在營建業的應用
「土方之亂」的根本解方之一是推動營建業的循環經濟:
1. 設計階段
- 土方平衡設計:讓挖方量等於填方量,減少外運
- 模組化設計:減少施工過程中的材料浪費
- BIM 整合:利用建築資訊模型精準計算材料需求
2. 施工階段
- 分類回收:在工地設置分類回收區
- 現場再利用:將可用的剩餘土石方直接在工地內回填
- 預拌混凝土回收:剩餘混凝土回收處理
3. 拆除階段
- 選擇性拆除:分層拆除,便於材料分類回收
- 廢混凝土再生:破碎後作為再生粒料
- 鋼材回收:鋼筋、鋼構的回收率已相當高
國際案例參考
其他國家如何處理營建廢棄物?
| 國家 | 做法 |
|---|---|
| 日本 | 建設再利用法規定回收率需達 95% 以上 |
| 荷蘭 | 營建廢棄物回收率超過 95%,幾乎全部再利用 |
| 新加坡 | 強制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粒料 |
| 歐盟 | 2030 年目標:營建廢棄物回收率 70% |
相較之下,台灣的營建廢棄物回收再利用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。
給業界的建議
- 設計階段就考慮土方:與大地工程師合作,在設計階段就做好土方平衡
- 選擇合法處理管道:非法棄置的法律風險與社會成本遠高於合法處理費用
- 導入廢棄物管理計畫:即使沒有申請綠建築認證,也應建立完善的廢棄物管理制度
- 關注再生建材:使用再生建材既環保,又可能在綠建築認證中加分
- 支持循環經濟:營建循環經濟是產業升級的方向,提早布局有助於競爭力
資料來源
延伸閱讀
建築拆除的減碳策略,#47 是延續的主題。循環經濟如何將營建廢棄物轉化為資源,#48 有完整架構。城市挖礦的概念如何把拆除廢棄物變成寶,#60 做了介紹。台灣 2025-2026 年相關政策的變革,#62 有全景分析。